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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游签团之前一定要注意以下七点(2)

2012-10-12 16:19:30

  4.建议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每到旅游旺季,道路交通安全、个人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事故时有发生。虽然各旅行社按有关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但为了增强旅游者的抗风险能力,万一遇到风险也有利益保障,建议大家在出行前先问问旅行社是否已经办理了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没有,建议购买。

  5.购物和自费项目应在合同中明确

  针对以往投诉较多的自费项目、购物次数多、占用游览时间多的问题,请出发前在旅游合同中确认好行程中所包含的项目和景点的停留时间,以便必要时通过导游或领队交涉。购物时,要索取正式发票,并核对发票上的文字与口头介绍是否一致。

  6.要在合同中明确转团的相关事宜

  转团是目前旅行社在不能独立成团情况下的习惯操作方式。但是旅行社的每次转团都必须得到游客的同意,《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旅游者同意的,旅行社不得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

  7.及时投诉和理性维权

  旅游行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可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及有关约定及时进行交涉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在回来后向旅游质监所投诉,投诉时效为90天,旅游投诉电话为:96118。在此也特别提醒旅游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候必须依法维权、合理维权。出现问题后,要对旅行社等当事单位提出的合理补救措施予以配合。动辄就以过激行为来扩大事态的做法,不但会给其他旅游者和社会利益带来损害,也会给自身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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